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
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水资源公司),成立于1999年7月,注册资本2700万元。下设综合处、运管处,营业范围涉及供水、水资源开发、利用、原水输送。

水资源公司是莲都区黄村水库业主单位,工程控制流域面积150.7k㎡,总库容1876万m³,正常库容1195万m³,设计日供水能力10万吨。主要职能是承担黄村水库原水输送及发电、水库枢纽及输水系统管理维护,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等工作。

水资源公司于2014年度荣获丽水市“五水共治”十佳金点子;2015年度取得“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”资质;2016年度被评为浙江省“省级标准化水利工程单位”,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; 2017年度被列为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管理单位;2020年度荣获“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”成绩突出集体奖、“莲都区文明单位”称号;2021年度荣获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“优秀”等次、同年获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。

水资源公司立足于原水保护,做好水源地管理,保护好丽水人民的“大水缸”,让丽水人民吃上“放心水”,确保水利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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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黄村水库)